长沙晚报7月1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能)7月1日,新的公积金结息年度又将开启。对于长沙广大缴存职工来说,有一笔住房公积金额外收入即将到账,即上一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利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结算一次。按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利息一般在7月1日到账,具体时间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公告为准。
结息工作完成后,计结利息将全部转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以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网上业务大厅、支付宝、我的长沙APP及各管理部服务网点查询核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金额及账户余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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